今年初的一天,北碚一家银行的客户王女士在查询存款时,发现打印在新存折上的明细,是银行内部金额为2万元的缴款单。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是工作人员疏忽,不小心将2万元公款打到了王女士的个人存折上。王女士却坚持认为2万元是自己的存款,并要求银行支付。
法院调查了王女士的存折账户明细,证实王女士从未转存2万元到这个新存折上。
王女士认为,银行可以自行更改电脑数据。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她的新存折进行了鉴定,鉴定缴款单及虚线方框是一次性打印形成,也就是说,这笔款是查询存款当日被一起误打上存折的。
近日,北碚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