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罚款能接受 4000元不能接受
秦先生表示,作为一个打工者,他也能接受甲方处罚他1000元的决定。“当时憋得受不了,所以才趁着没人,就近找了个地方方便一下。人家工地上有这样的规定,我也不能说啥。但是4000元还是太高,我不能接受。”秦先生表示,家里条件比较差,两个孩子上大学的借款到现在还没有还清,所以他希望罚款数额能少一些。
田先生在一旁问道:“老秦,那你觉得这个事情,该让谁来替你承担比较合适?”秦先生听到这句后,低着头,一句话也没说。田先生接着说:“咱都是出门下苦的,都很不容易。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明知道违反规定,自己犯了错就应该有担当。”田先生还表示,工队已经安排秦先生到西安北郊某工地继续工作,不会因此而开除他。
秦先生所在工地的另一负责人张先生说:“当时老秦出了这事情后,我们头很大。这事情就是因为有规定摆着,我们都是签过协议的,没有半点理由,所以只能接受。”他介绍说,当时秦先生小便的地方正对着爱琴海温泉国际酒店的一个大门,“上面都有监控,当时事情经过如果真的被酒店其他管理方看到,对酒店的声誉也是一个不好的影响,所以这事情我们还是接受了。老秦的罚款我们自己也会承担一部分,但最关键还是老秦要吸取教训”。
昨日,此事中给秦先生拍照的那个小伙子并未露面,而是通过该工地一位负责人表示不愿再谈及此事。
律师说法
罚款不能超被罚款人月工资20%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分析说,很多人生活中经常也会遇到被罚款的情况,但是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应该弄明白:首先,任何单位、个人进行罚款,都要确定罚款人是否有资质罚款,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这起处罚案例中,甲方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平行关系,甲方只能要求乙方处罚员工,而无权直接处罚乙方员工。其次,即便是劳动关系,可以以内部规章制度处罚员工的违规行为,但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罚款的额度应该有明确的限定,不能超过被罚款人当月工资的20%,如果超过这一限定就属于失当。据悉,秦先生在该工地每日工资为160元,每月干满30天工资为4800元。张先生表示,对聘用的劳务人员工资都是按月结算的。昨晚秦先生表示,处罚的收据上虽然写着4000元的罚款,但实际处罚了他2000元,对此,他仍然感觉不合理。 本报记者袁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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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关于如厕的“奇葩”规定
2011年,福州一玩具工厂为防止员工上班时偷懒,规定上班时2.5小时才能上一次厕所,一天只有两次上厕所时间,要如厕先打报告,否则要被罚款50元。
无独有偶,东莞某眼镜厂员工也有关于“如厕”的奇特规定:员工在上班期间,每天上厕所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如厕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违规员工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小编有话说
关于“三急”更应以教代罚
对于随地大小便,国家没有统一的处罚标准,具体的罚款数额都是地方政府制定的,多在10—50元之间。而在有些国家,随地大小便就不光是罚钱那么简单,在英格兰西北部小城切斯特便会将随地大小便者送进“学习班”,带着“参观”他的行为对城市景观造成的损害。人有三急,就地解手或许与公共设施不到位有关,但总有人在仅离厕所没多远处选择就地解手,给城市形象带来恶劣影响。西安咸阳机场高速公路机场管理所也曾遇到类似问题,他们选择了以教代罚的方法——让随地大小便的人写检查,据称之后没有一个人被第二次处罚。或许以教代罚可以更好地解决“三急”问题。(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