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手机用户来说,收到各类垃圾短信总让人烦恼。昨日记者获悉,酒泉、兰州警方连日来破获的车载短信群发器发送垃圾短信案件,也让垃圾短信幕后制造者浮出水面。酒泉警方抓获的4名嫌疑人因发送8.5万条诈骗短信涉嫌构成诈骗罪被批捕,这也警告垃圾短信制造者,群发垃圾短信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发送垃圾短信诈骗涉嫌诈骗罪
2013年8月,胡某、彭某和胡某某在新疆乌鲁木齐预谋利用虚假信息骗钱,几人合伙购买短信群发器,租用邓某的小轿车用于诈骗活动。8月26日,胡某、彭某、胡某某乘坐邓某驾驶的小轿车从新疆乌鲁木齐出发,在途经新疆昌吉、哈密及甘肃嘉峪关、酒泉、张掖等地时,先后利用车载短信群发器向沿途的不特定手机号码群发内容为“高新科技,只需要提供手机号码,就能监控该号码的通话和短信,是婚外情、商业好帮手!”“贷款,为您解忧,无抵押,手续简单,当日发款”“办各类证件”等虚假信息共计85585条,诈骗受害人现金1000余元。9月4日,这四人在返回新疆途中被酒泉警方在瓜州县抓获。据了解,由于这四名犯罪嫌疑人发送诈骗短信达到8.5万余条,已涉嫌构成诈骗罪被检方批捕。
发送达到5000条无人上钩也入刑
无独有偶,10月17日,兰州交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车载短信群发器,涉嫌群发垃圾短信人员被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记者采访了解到,群发短信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的特点,虽然手机用户对这类垃圾短信烦恼不已,但一些不法分子还是通过这一途径来传播。不过群发垃圾短信并不是没有法律成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后,“发送诈骗信息数量”也是量刑依据。根据最新规定,发送诈骗短信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诈骗罪论处,并可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前,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群发短信诈骗案件时,犯罪嫌疑人群发450万条诈骗短信,虽然案发时尚未有人上当,但该犯罪嫌疑人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