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吕丽霞)2007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积极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能,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各项事业长足发展,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落实,民政工作深得人心。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低保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2011年10月底,全市共保障45056人,比2007年增加了3288人,月人均补差200元,全年共支出城市低保金是2007年的2.58倍,有效地保障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9万多人,是2007年末的3.15倍,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4%。
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到2011年10月底,全市共救助城市医疗对象6.3万多人次,支出626.9万元。在农村医疗救助中,总结和推广了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救助办法,提高了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截至今年10月份,全市累计救助3.2万多人次,支出446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共新建县级中心敬老院7所,区域性敬老院12所,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1所,敬老院硬件设施普遍得到加强,工作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院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全市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6933名,敬老院和集中供养点92所,2011年集中供养人数达到8470人,集中供养率由2007年的7%提高到50%。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日趋规范。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应急组织协调体系,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和社会扶助体系,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提高了救灾应急管理协调能力。五年来共发放救灾款近6亿元,通过农民安居工程解决了8100名居住在危房和危险地段的农村居民的住房困难。
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广泛开展了国防教育,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建立起优抚对象生活保障体系,将生活困难的5790户10434名优抚对象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5年5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行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比2007年提高了一倍。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安置上岗率达到80%以上。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大力开展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活动,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机制普遍建立,农民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全市共新建和改扩建城市社区39个,新型社区达到74个,社区办公基础设施及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已有242个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广大农村群众开展活动提供了平台。
社会福利事业迅速发展。2008年建成市儿童福利院,并投入使用。“明天计划”为全市110余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手术。市民政局筹集社会福利彩票资金150万元,共资助贫困大学生5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