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丁 琪)5月8日,商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深入赵川镇,以柔性司法手段高效执结两起合同纠纷案件,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执行全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融合。
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与李某曾是同窗好友。2023年,张某多次在李某经营的餐厅消费,累计拖欠餐费2万余元;此外,张某还向李某借款1.5万元,经多次催讨仍未偿还。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张某事后并未履行承诺,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对张某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采取冻结措施,却发现其因涉及多起案件,名下账户已无可用资金。面对执行僵局,办案法官摒弃“机械执行”思维,转而采取“刚柔并济”的化解策略:一方面多次联系张某,通过释法析理督促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向李某如实说明张某的实际困难。得知张某需赡养年迈父母、负担幼子长期治疗费用,李某虽表示理解,却也道出自身生活压力。
为全面掌握案件实情,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驱车奔赴赵川镇,深入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开展实地调查,对李某提供的线索及张某财产状况进行细致核查。在充分了解双方困境后,承办法官就地组织调解,以法理明晰责任,以情理消融对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调解现场,李某回想起同窗情谊,主动提出给予宽限期;张某深受触动,当场立下一周内还款的书面承诺,其妻子以车辆提供抵押担保。这场因债务对峙的纠纷,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浸润下圆满化解,不仅实现案结事了,更让破裂的同窗情谊重获生机。
此次执行实践,彰显了商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实践,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动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