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宣布对著名女演员酒井法子的判决。酒井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而早在判决的三个月前,她已遭经纪公司解约,宣布退出娱乐圈。与这条新闻相关的是,同样曝出吸毒事件的满文军在淡出娱乐圈一段时间后,选择了复出。
我不否认满文军首次亮相的收入全部捐出,未必不是表明自己的善良。但不管怎样,他终于复出了,又可以跟别的明星一样踏实赚钱了。估计酒井法子知道满文军复出消息后,会意味深长地一笑。她因吸毒而无奈退出,满文军却咸鱼翻身。这一悲一喜之间让人看到一个问题——“问题明星”在中国往往没有太大问题。这样说,不是主张将所有“问题明星”都一棒子打死,我只是想说,作为“问题明星”应该有自知之明,如果“不方便”出来的,就真的别再出来了。因为作为成年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像酒井被判有罪一样。
我不否认满文军复出有“慈善”之心,但不管怎样,在得知酒井法子失意回家的同时,看到他“涛声依旧”还是不太舒服。“问题明星”何以在中国就没有“问题”了,甚至越有问题的明星其商业价值越高?说到底还是娱乐圈争相逐臭的营销模式带来的连锁反应。越臭越畅销,看来出问题的已不单是明星,还有娱乐圈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