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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第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4-12-18 15:22:52 来源:

  山阳县第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山阳县第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阳县县城工业园
  项目总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183.59万元。
  建设规模:采用浅层地下水作为水源,新建2座辐射井,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法对原水进行深度处理后,经消毒后由二级加压泵站输送至配水管网。日供水规模8000m3/d,设计水量为8400m3/d。服务范围为主要为临近居民用水、山阳县县城工业园及西河新区用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产生的影响为施工期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及施工废水。项目投产后大气污染主要为食堂油烟、少量臭氧接触池的溢出臭氧及消毒过程少量二氧化氯无组织排放等,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反冲洗水等,固废主要是为废活性炭、预处理池沉沙和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
  三、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在污染物控制措施上针对各个废气排放源的特点采取环保措施处理,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阳县污水处理厂。反冲洗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
  3、噪声治理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采取安装隔声罩、减震垫及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
  4、项目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阳县第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中段企图时代;联系电话:029—63656015,联系人:徐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山阳县自来水公司;地址:山阳县城关镇;联系电话:13909148366,联系人:陈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其中90%以上被调查公众生活、居住或工作在评价区内。
  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起10日内。
  山阳县自来水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