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出示第三份《商标许可协议》
加多宝强调,与广药的王老吉商标纠纷并没有结束,北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只是对仲裁委仲裁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协议判定无效。除此之外,加多宝与广药还签订了第三份独立的《商标许可协议》,这份协议与上面裁定的两份无效协议没有任何关系,并且不在本次裁决范围之内,在未经任何司法认定前,它是合法有效的。目前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并获得受理。
“该协议约定鸿道集团独家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有效期至2013年1月19日,并经国家商标局备案。广药集团也多次出具证明确认商标许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该协议在之前的仲裁程序中,从申请、庭审到裁决都从未涉及。我们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目前鸿道集团已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加多宝”凉茶上半年同比增50%
加多宝还首次披露了王老吉之争以来的销量情况。“目前加多宝凉茶的市场销量非常好,上半年销量大幅攀升,同比增长50%以上,另外在广东、浙江、河南、湖北等局部销售区域的销量同期对比增长甚至超过了70%,这说明目前消费者非常乐意接受并愿意购买更名后的加多宝凉茶,同时也充分证明加多宝凉茶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和认同。”
7月15日晚间,广药集团发布公告称,广州药业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于13日收到北京市一中院的裁定书,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决为终审裁定。
上述仲裁裁决裁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并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对此,鸿道集团不满,并于6月1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撤销该裁决的申请。(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