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半个月,消费者期待已久的汽车三包法案就要正式实施了。理论上,有了这个法案的帮助,消费者买车用车就可以放心了,但现实中,问题恐怕远没有这么容易解决。其中问题的核心仍然是鉴定。谁来鉴定?是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要是觉得自己购买的车子有问题,而汽车厂商又不承认,那么消费者就要出示证据。这就需要鉴定。那么到底应该由谁来鉴定呢?以往有些消费者自己找到一些专业机构去鉴定,花费大笔费用得到的鉴定结果厂家又不认,而厂家关于自己车子没有问题的鉴定消费者又不认同。为此扯皮的情况不在少数。就算是双方闹上法庭,首先面临的仍然是举证问题。如果消费者方提供的鉴定结果和汽车厂商提供的鉴定结果互相矛盾,法庭又该采信哪一家的结果呢?如果法庭也不知道该信谁的,那么消费者的鉴定就算是白做了。要是法庭知道能在什么地方得到权威的结果,那么为什么不早早
公示天下,让消费者少跑些冤枉路、少花些冤枉钱呢?
其次,就算是有了公正权威的鉴定机构,也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花得起那个钱。据业内人士介绍,有时鉴定一辆车的费用往
往会超过这辆车的价值。这无疑将面对两难选择,鉴定吧,万
一连鉴定费都拿不回来怎么办?不鉴定吧,又只能吃哑巴
亏。而汽车厂商则很可能利用消费者的两难心理,明知
车子有问题,也仍然让消费者去鉴定,末了貌似关心的
加上一句“我们提醒您,鉴定费用非常昂贵,如果鉴
定结果不是我们的责任,费用要你自己出。”我们
想,遇到这种情况,有不少消费者会打退堂鼓。
而汽车厂商又能藉此赖掉多少责任呢?
因此,为了让汽车三包不流于形式,有关部门应该主动公布权威的鉴定机
构,让消费者知道该去哪儿鉴定。同
时,如果鉴定结果证明车子确实有
问题,是否可以引入惩罚性赔偿
的措施,狠狠惩罚一下揣着明
白装糊涂的厂家,让他们不
敢再利用强势地位忽悠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