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马伟峰
邦家公司涉嫌集资诈骗99.5亿元一案前不久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这起案件中,惊天诈骗数额刷新了广州市中院近十年来的审理纪录。
近日,广州市中院发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众型经济犯罪审判工作报告(2009年-2013年)》。这份审判工作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高发、频发态势,且呈现出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欺骗性强、团伙作案、组织性较强等特征,特别是在非法集资犯罪中,由于侵害对象集中在老年群体,导致不少老年人把毕生积蓄投入到所谓的“投资”中而血本无归,养老无望,其社会危害性正日趋加大。
高发多发
涉众经济犯罪危害大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受害人,特别是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人的经济犯罪。广州市中院的审判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3年间,广州市中院共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81件,涉及被害人26640人,涉案总金额达26.37亿余元人民币,处理被告人(单位)625人(个),对621名自然人被告人判处了刑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06人,无期徒刑11人。
“从案件数量看,涉众型经济犯罪以诈骗类犯罪为主,其中居前三位的分别为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从涉案金额看,以非法集资犯罪为主,其中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居前两位。”广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员、资本和商品流动速度的加快,再加上交易方式的日益便捷化、信息化,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出高发、频发态势。
广州市中院分析5年间审理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数量发现,案件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2013年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人数、被害人人数和涉案金额分别比2009年增长147.13%、105.75%和763.81%。
“涉众型经济犯罪大案发生的数量日趋频繁。”该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被害人数超过百人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16.57%;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占总案件数的19.34%,其中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案件有5件。
数据显示
犯罪手段多样化
广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审判数据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出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犯罪专业性较强、非法集资案中的被害人以老年人居多、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和物质伤害大等特征。
广州市中院将此类犯罪的作案方式归结为非法集资类、投资理财类、加工贸易类、组织传销类、一般诈骗类等几大类型,其中,较为突出的是非法集资类犯罪。
在黄镇金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中,黄镇金等人成立广州大块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代理黄金投资和黄金理财的名义,骗取987名被害人的投资款14762万元。又如胡启建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胡启建等人以投资江西九曲度假村、健康产品生产、养生养老等项目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4844名中老年人非法吸收投资款74465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达74438万元。
广州市中院发现,投资理财类犯罪主要集中在合同诈骗案和非法经营案中,占全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14.92%;加工贸易犯罪占涉众型经济犯罪的33.70%,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和货物贸易领域。
老年人
成主要受害人群
广州市中院的审判工作报告认为,百分之八九十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均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以小部分实际经营掩盖非法活动,而且往往以“科技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具有较强迷惑性的名称吸引受害人。
此外,几乎所有的非法集资类、投资理财类、组织传销类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均为团伙犯罪,且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操作模式。如非法集资类犯罪,通常由两方面人员共同实施,一个为项目提供方,提供一家企业或厂矿等供作吸收投资款的“项目”;另一个为“融资”团队,“融资”团队负责对项目进行策划,负责市场推广,并吸收客户资金。
“‘融资’团队具有较强的规避法律意识,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在公司受到查处后,一般又转移到另一家公司继续从事‘融资’业务。”广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上述特点导致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较强的欺骗性,且作案手法比较娴熟、专业性比较强。
另据介绍,在非法集资案中,以老年人为主要作案对象的案件占非法集资案的42.31%。
“在谢建华集资诈骗案中,被告人以投资吉林大地公司环保砖生产项目为名,诈骗1214名中老年人集资款8534万余元。”该负责人举例说。
民间融资
应依法加强监管
广州市中院在审判工作报告中指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发生,既有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行政监管方面的原因,还与被告人、被害人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等心理因素有关。因此,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的原则,正确预防和应对涉众型经济犯罪。
广州市中院认为,应建立一个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秩序框架,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给民间资本更多的投资渠道,营造可以监管的投资环境,同时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权限,规范管理新兴投资行业。
广州市中院还提出,健全监管预警机制,立足于“打早打小”。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般有一个萌芽、积累、膨胀、爆发的过程,因此事发前的防控工作尤为重要,要立足于“打早打小”。因此,需要金融监管、工商、公安及基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各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运行、共同加强监管。此外,赃款赃物的追缴是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加大追赃力度,对赃款赃物一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