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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亿得主身份该不该公开?

5.25亿得主身份该不该公开?

2014-10-11 21:44:00

来源:羊城晚报

主持人:

    安颖 羊城晚报记者

    嘉宾:

    宏阳 资深彩票媒体人

    彩民:

    林林

    国庆假期,山西中出5.25亿元双色球巨奖成为舆论的焦点,质疑声也此起彼伏。很多呼声要公开巨奖得主的信息,但也有声音认为,即使是彩票行业很发达的美国,有要求公开的,也有可以不公开的。原因很简单,谁能保证中奖者的人身安全呢?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恐怕谈公开也只是空谈。

    林林:每次有巨奖中出都有一种声音说,应该公布中奖者的信息,以消除人们的疑虑。

    宏阳:对于是否公开得主的信息,一直以来这都是一个个人知情权和公众隐私权的博弈,对此,《南方都市报》评论认为:“我们可以质疑彩票机构、摇奖程序,有权要求彩票管理当局释疑,却无权要求作为个体的中奖者本人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更不应让个人隐私权为满足任何知情权服务。从情理上讲,不应该以一种权利去侵害另一种权利,多数人的权益不应该优先于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即便是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应为满足多数人的权益而强迫其让渡。”

    一些呼唤公开得主信息的人,恐怕没有站在得主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试想,如果有一天大奖落在自己的头上,你真会选择公开个人信息吗?的确,我们看到过很多国外得主露脸兑奖的喜庆照片,而且美国一些州也将得主需公开兑奖写入法规,可没看到的是一些得主为此带来很多烦恼,有些人被迫搬离家园,也有人因此丢掉了性命。

    面对越来越多因中奖引来的悲剧,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在探讨是否应该修改“得主必须公开信息”这一规定。而在美国,原本已经有一些州会根据得主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公开信息。也就是说,只要得主自己不愿意公开信息就可以不公开。

    具体到我国,根据国情,相关部门在《彩票管理条例》第27条明文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因此福彩中心的做法是有章可循,对于得主的信息是否公开这要取决于中奖者本人,如果他非常愿意,那可以大大方方地接受各媒体采访,就像河南体彩741万元得主赵应光一样。

    林林:但是仍有很多人期待,我国何时也能够做到得主信息公开呢?

    宏阳:从大众的知情权来说,得主信息公开不是一件“坏事”,但这需要在得主自愿的情况下才能谈。以美国为例,他们在有些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可即便这样,也无法完全保障暴露在大众面前的大奖得主的生活和安全不受影响。而我们的国情与他们有着很大的差异,就是日常我们个人信息泄露后,还要面临骚扰电话,以及各种诈骗信息的侵袭,更何况一个得了意外之财的人,亲戚、朋友岂不个个上门?这有个很普通的例子,2007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一大二学生中得双色球500万元,消息已经很快传遍全校,不堪其扰的得主小勇最终只好退学。请问,有谁愿意因为中了大奖而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毫无安全感可言呢?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真的别谈公开!(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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