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消费维权

2016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您指点迷津

2016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您指点迷津

2017-03-14 08:51:45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案例六:干洗鞋子出问题消协维权有力量

  【案情概况】:消费者屈某于2016年7月在商州区某干洗店清洗耐克运动鞋,第一次取鞋时发现鞋发霉,气垫炸裂,商家答应重新处理。第二次取鞋时发现鞋开胶,鞋面变色。消费者请求赔偿,与商家协商未果。2016年8月,屈某向区消协投诉,请求帮助解决纠纷。受理该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和干洗店取得了联系,查看了被干洗的鞋,听取了双方意见,认为该投诉事实清楚。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干洗店承诺给消费者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案例七:看图购物有风险12315帮你来维权

  【案情简介】:2016年8月,柞水县投诉人吴某称在某家具店看图片订购的一套架子床质量有问题,架子床质量差,要求退货,退还定金。柞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受理后,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所购买的架子床,了解到投诉人是在家具店没有实物的情况下看图片订购的,送回来后发现和图片所展示的不一样,而且质量不好,要求退货。家具店负责人对投诉的情况也予以认可,对购买者对商品的要求也理解,经过调解,家具店负责人同意把定金500元退还给当事人,所售商品自行拉回。

  案例八:保险公司拒保案

  【案情简介】:2016年5月下旬,消费者陈某投诉洛南县某保险公司单方面毁约,拒绝续保一事。该陈某称其本人于2002年1月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国寿福鑫两全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至2022年1月缴满,该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费为100元。他本人于2016年2月份去该公司缴费时,该公司业务员给了一份终止连续投保通知书,终止了主合同名下的附加医疗保险合同,拒绝续交保费,原因是其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该陈某认为该公司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消协为其主张权利,要求赔偿损失并给予道歉。接到投诉后,洛南县消协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该保险公司拒绝续保的原因并不属于该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同失效的条款。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各自权利义务后,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由该公司退给陈某附加医疗保费5240元,陈某放弃经济赔偿。

  案例九:品牌手机问题执法维权解忧【案情简介】:2016年4月,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一消费者电话投诉:称其在丹凤县城一手机门市部购得的品牌手机有质量问题,请求给予解决。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2016年3月9日,消费者王先生从渭南到丹凤出差,在县城某手机销售店购买某品牌手机一部,使用一个月后发现该机反应慢,使用不便,随后联系销售商解决,提出重换手机,销售商不同意。无奈消费者找到客服,因没有进货凭证,也未给维修。王先生只好拨打电话求助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王先生怀疑手机可能不是正品想退货的情况,工作人员与手机厂家取得联系后,将此手机递送到厂家检验,结果为正品手机,打消了消费者的疑虑。后消费者又提出商家没有出据销货发票,还有机子反应慢等问题,要求退货。执法人员讲明了手机“三包”退货规定,答复其不符合退货条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商家给王先生提供发票,并联系渭南客服对该手机进行了免费维修。

  案例十:刹车片出问题商家就得赔偿【案情简介】:2016年8月,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称其在县城312国道某三轮车销售门市部(兼修理)更换的三轮摩托车刹车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险些造成安全事故,请予以处理。据消费者李先生讲:2016年7月底李先生(驾驶三轮车贩卖水果),在该门市部更换两后轮的刹车片。8月17日在去山区卖水果的路途发现刹车不管用,经另一修理门市部检修,发现刚换的两个轮子的刹车片损坏严重,遂找到销售商协商赔偿,遭到拒绝后才向县局投诉。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讲明利害,销售商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同意退还所收消费者李先生刹车片费50元,并一次性补偿给消费者李先生各种经济损失680元。县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此批刹车片(涉嫌质量问题),就某三轮车销售门市部涉嫌销售质量不合格刹车片问题立案查处。

  •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