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积极力量的共同推动下,2013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成立全民阅读立法起草组,正式启动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历经资料搜集整理研究、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等工作阶段,征求意见稿目前已修改了十稿,并仍在不断完善之中。
2013年8月,总局向本报和中国新闻出版报两家媒体通报了立法进展情况,引发国内外媒体重点关注和积极评论。
最新修订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设计了四大制度:一是强化责任,包括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责任、强化政府财税保障责任、强化政府宣传倡导责任和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二是整合资源,涉及出版发行、阅读设施、阅读活动、阅读推广、教育系统、社会力量等几方面;三是保障重点,主要指广大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四是监督评价,包括政府问责、社会监督和群众评价。
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王然表示,全民阅读立法,是建立全民阅读工作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全民阅读工作作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工作,不是一时一事之功,必然要经过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显著效果。阅读立法将有力促进政府履行公共职能、服务大众、改善民生。”
(本报记者 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