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一幕幕逝去,如水涓流,如过眼繁花,由萌芽到盛开,再由盛开到凋零,一日日被吞噬,直至年华如梦光阴逝。现在,趁着青春依旧年少,仍如朝阳般美丽,故乡,我愿为你咏唱!
题记:
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喜欢走路的人。穿样式简单朴素的衣裤,背很大的书包,漫无目的的穿行在拥挤的人群和往来的车流之中。累了就在路边买一瓶水,找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点起一根烟,抬头看看蓝色的天白色的云以及惊慌掠过苍穹的飞鸟。然后站起身,拍掉裤子上的灰尘,继续我的行走。
A·商洛
我在这座城市出生,和它相互见证了彼此的成长。可是这些年我始终不敢说我走完了这里大大小小所有的路,并且我始终不记得自己已经走过的那些路的名字。我没有在这些街道上拍照留念。也没有把那些落在街道上的叶子带回家。所以,我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在这些路上留下我的足迹。于是,我没有办法告诉别人。我比那些出租车司机还要熟悉这座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因为我曾一步一步的走过。
我想我还是热爱这片土地的。我在以前写过的许多随笔中都曾经提到过“S市”,靠近西安,四面环山。丹江水自西向东浩浩汤汤的将其穿过。
我在这里自由行走的时候,总是会感觉到亲切。因为我知道,我和那些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们,站在同一座城市之中,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这样我就觉得心安理得,于是依旧每天安之若泰的穿行在这座城市中的每一条街道,向着每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露出干净的微笑。
十七岁,我依然是一个坏孩子。坏孩子的定义就是叛逆,不羁,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在那一年我也学会了忍耐和放弃。说来其实也很传奇,父亲原本打算让我放弃高中,直接去读商洛卫校,可是母亲坚持我要继续学业,于是我听从母亲的决定继续上学。而当时作为一个坏孩子,我理所当然的讨厌学习。但是,我仍然能够做到不露声色的让自己的成绩在班上纵横跋扈的名列前茅。我很佩服自己当初可以让自己这样把自己讨厌的事情做到几乎完美。
2006年2月14号,情人节。下午睡醒之后无所事事,我踩着雪化成的烂泥在那条满是花店的街道上走路。北新街上我不知道我要去什么地方,我只是重复的将这条路从头走到尾然后再走回去,看到许多鲜艳的玫瑰,还有那些捧着它们的人微笑的脸。心里开始觉得难过,于是加快了步伐让自己匆匆忙忙,就好像也是去赴一个约会。六点暮色降临。我在走过一个花店的时候,捡起了丢落在路边的一支玫瑰,我把它送给了我自己。我说,节日快乐。
这是一次印象深刻的行走,后来还有一次,也是在北新街,那是在上大学时候遇见那个名为威的女子后,奇怪那次也是那年的情人节时候。不过,我仍欣见这片热土,因为踩在上面很自然,很舒服,好像热恋着久别重逢的爱人一般眷恋。
B·西安
大学开始正式在西安念书,于是对这座古老且现代的城市了解了更多。周末的时候也背著书包穿行在东西南北四大街上,从含光门到朱雀门到南门坐603再倒坐408回学校。还是喜欢在书院门附近流连,不少希奇古怪的玩意自然能吸引我的注意,然后不惜代价的将它买到。
有的时候犯傻,从北门花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步行到南门外然后坐公交。可是一路走来却不觉得累,总之还是走走停停,东张西望。但是这和我在商洛的纯粹的行走本质上又有不同,因为,我更喜欢在商洛行走的亲切感。
在西安的行走,是带有目的性的行走,丧失了本意。一年年过往,人在缓慢的苍老,然后就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激情澎湃,曾经的单纯善良。不再像过去,可以没有目的的去做一件事情。而现在,总要问出个所以然。所以,远在他乡的时候,我仍怀念着商洛的一草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