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小,即是大。
小的题材。小的事物。小的角度。小的篇幅。他把小,放大成巨大的诗意空间。他让日常意象,呈现出崭新的光泽和质地。这是一个诗人的写作策略,是到达天堂的梯子。
除此之外,再没有比语言更重要的问题了。只有最好的语言,才能把诗意运送到最远的地方,如果我一定要把语言比作马车的话。诗歌的语言,通过它自身的质地、音调、光泽、节奏、逻辑、语气,在词与词的联姻、碰撞、摩擦中获得张力,形成磁场,在写作者的写作过程和读者的阅读过程中,同构了一个冥想的空间。因此,称赞一个诗人为高超的语言巫师或炼金术士,他不会不高兴的。刘希全的诗中,常常有这种巫术留下的痕迹。他的语言老练而节制,温和而舒缓,当然,在个别处理现实题材的诗中,语言的节奏因为让位于激烈的情绪而显得急促和气短。他是狡猾的,尽管他一再说:“我要写出朴素的诗歌/我要删除多余的想象和比喻/我要删除所有的妄念和预言”,但他和几乎所有的诗人一样,醉心于绝妙的修辞和语言历险,比如:“早春的气流,这巨大、液态的磁石/把铁屑般的人们,从屋子里/吸引了出来——”也许,大平淡必是在大绚烂之后。再比如:“北京的午后,我看见太阳落山了/不是头顶上空这炎炎烈日/而是千里之外的另一个”,三句话,就三句,空间转换之快,够蒙太奇吧,北京的游子,南宋村的乡愁,瞬间切换。这就是诗的语言之魅。
也许,一个杰出诗人终其一生,就是以“比小还小”去追求“比大还大”吧。
比小还小。比大还大。
这显然是一个悖论的题目。正如美国新批评派学者克利安斯·布鲁克斯阐释其诗学理论时说过的一句著名的话:“诗的语言就是悖论的语言。”因此,用这样貌似含混不清的题目来试图表达我对刘希全诗歌的阅读感受,也许会让我轻松一些,尽管它看起来确实像一个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