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医院内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意见明确了严格依法惩处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及在医疗机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等扰乱医疗秩序;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医疗机构;以及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意见规定,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规定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意见要求,处置有关暴力杀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并确保侦查质量。检察院应及时依法批捕、起诉。法院应加快审理进度,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暴力伤医
4起案例
2012年4月28日
王运生刺死湖南省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主治医生陈妤娜。王运生被判处死刑。
2012年11月29日
王英生携带斧子砍死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针灸科主任医师康红千。王英生被判处死刑。
剑指职业“医闹”
2012年12月3日
亮点>>>
专家指出,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要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借医疗纠纷实施敲诈勒索的“医闹”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小闹给小钱,大闹给大钱,不闹不给钱。”北京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欣认为,近年来全国涉及医闹的医疗纠纷案件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医患之间的沟通机制不顺畅,患者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的难度较大。
记者了解到,在正常情况下,出现医疗纠纷首先应寻求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如调解失败再选择司法诉讼。但是,我国现行调解机制推行时间还不长,群众对此不太熟悉,对其公正性也存疑虑。而一旦选择法律维权,就将面对漫长的司法程序,耗费巨大的金钱精力,这让许多患者心生畏惧,宁愿去找“见效快”的“医闹”处理。
万欣指出,我国目前的法律中还没有针对“医闹”的相关条款,因此,“医闹”频频利用法律漏洞打“擦边球”,司法机关在处置时存在顾虑。他表示,本次意见明确提出对职业“医闹”要严惩不贷,这一执法困境将有望得到解决。据新华社
刘晓东殴打辽宁省丹东市中医院医生宋峰。刘晓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3年11月9日
卞井奎等6人踹门进入浙江省宁波市第七医院放射科办公室,殴打王成伟、秦鹏程。6人分别被判刑。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