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小学副校长何绪铜再也不担心孩子们会因为交不起学杂费而失学了。
而在10年前,何绪铜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听到教育部一位负责人说,国家将在2007年“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时,他和很多参会者都无法相信。
“中国怎么可能做得到?”何绪铜说,听起来那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事情。
毕竟,1986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法》里就写着“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何老师不相信这一句话会真正落实。
作为最基层的教育工作者,出身农村的何绪铜在上世纪70年代因为没有缴清1.5元的学杂费而差点中途辍学。
到了1984年,当从师范学校毕业的何绪铜回到自己的母校——仪陇县新政镇河西村小任教时,还有不少学生从开学一直到放假,也没有交齐已经涨到3.61元的学杂费。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乡镇承担了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和几乎所有的支出。
有人说,这是“最大规模的教育给了最没钱的政府”。“中国特色”的办学之路诞生了:财政投入、农村教育附加费和农民集资,构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的三大块。这种模式被戏称为“人民教育人民办”。
对何绪铜这位基层教育工作者而言,免费义务教育更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在不同的中央部门之间,在学者之间,一场关于“义务教育是否列入公共财政保障”的争论,从2000年就已经开始了。
这一年,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安徽率先在全国进行税费改革试点,取消了农村教育附加费,农村义务教育也不得向农民集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仅依靠乡镇财政,而乡镇一级财政难以独立支撑农村义务教育所需要的费用,农村教师工资被长期拖欠。
在2001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当时主管全省基础教育的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把这个问题带到了会上,并带头提出《关于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的议案。
这个被称为“永远的一号议案”,拉开了农村教育政策调整的大幕。
同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但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问题又出现了。中西部的一些县经济基础薄弱,难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
“把教育作为公共事业,加大对这些经济薄弱县的转移支付”,已经是一种定论。但问题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来埋单?政府要埋多少单?
来自不同部门和学者的观点在激烈交锋。用胡平平的话说,当时就是“不断争论,不断算账”。
在她的印象中,最激烈的一次讨论发生在2005年8月18日。那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邀请了21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与会的代表们或者为中央政府说话,或者为地方政府说话,言辞激烈,各持己见。
这个难题被抛到了财政部。一位熟知内情的人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原来的观念是:事权和财权统一,谁管这个事情就应该由谁来出钱。尽管农村义务教育很困难,但是也不应该由中央管。但是到基层调研一圈后,这位负责人改变了观念:在农村,做不到事权和财权统一。所以必须跳出原有的观念,事权由县管,但是财权由四级政府分担。
2005年年底,《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