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1、提高行车的适应性 长期以来,人们在混合交通的环境下驾车行驶,对行驶速度、操作方法、分析处理途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形成了一定的概念,养成了一定的习惯。而在高速公路上行车与在混合交通道路上行车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要适应这种差异,就要更新观念,需要有一个重新认识、重新熟悉的适应过程。
提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的适应能力首先要提高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其次,要充分了解高速公路的行车特点,改变过去在混合交通道路上观察、处理各种情况的方法,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提高分析、判断能力。这样才能做到适应环境,高速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
2、不能盲目开快车
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相比,虽然通行能力强,行驶速度高,但绝不能在高速公路上盲目开快车。我国对高速公路行驶速度的规定: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20km/h;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90km/h;正常情况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km/h。世界各国的高速公路都有最高和最低时速的限制,目的是为了缩小同向车辆的行车速度差。达不到一定行驶速度的,对行车安全都十分不利。因此,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严格按照限定速度行驶,绝不能放松警惕,盲目开快车,否则遇到障碍或紧急情况则无法控制,极易发生事故。
3、行驶中要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
《道路交通法》中明确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当行驶时速100km/h时,行车间距为100m以上;时速70km/h以上,行车间距为70m以上。之所以强调在高速公路上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就是为了纵向间的行车安全,保证有足够的制动停车距离。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行车间距的规定,不要尾随前车太近,随时注意前车与有效视距内路面情况的变化,以防不测。
4、随时注意标志标线和管理部门的公告
高速公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井然有序的车流是依靠标志标线来完成的。这些标志标线起着指导行驶方向,保障行车安全,保证道路畅通等作用。有时候,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还会根据气候、道路情况的变化和工作需要,临时出示一定的标志、信号或公告,告诉人们应该怎样通行,不允许怎样通行。这些临时性的标志、信号或者公告,同样是一种规范,同样应当严格遵守,否则就会发生责任事故。1997年4月,济南军区一辆带挂大货车开至开洛高速公路东183km处时,因该路段养护路面,半幅通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养护路段两端设置了公告,提示前方修路,严禁超车,限速50km/h。而大货车无视公告规定,沿超车道超速行驶,结果与一辆迎面驶来的依维柯客车相撞,造成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多万元。
5、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的情绪对行车安全影响很大。在情绪正常状态下,驾驶员的差错、失误较少,工作效率高;而在消极情绪下,则对安全行驶有很大的阻碍作用,失误增多,判断处理能力下降,容易导致事故主发生。1997年1月,河南省博爱县汽车运输公司的一辆中巴客车,在新济路上与该县一辆带挂大货车交会时迎面相撞,其原因就是货车司机情绪焦燥,着急回家过年,越过中心线超速驶向路左方所致,酿成21人死亡,12人受伤,中巴客车报废的特大事故。
6、要始终保持良好的车况
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是安全行车的根本保证之一,在瞬息万变的高速公路上更是如此。据统计,在河南开洛高速公路开通之初,因车辆爆胎引起的交通事故约占25%。因此,驾驶员要做到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做好出车前的准备,仔细检查涉及安全的机件,真正做到万无一失。要知道,往往一些小的隐患会招致大的事故。
7、夜间要减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