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急救常识 车祸猛于虎,自汽车问世以来,全世界死于道路交通事故者已超过3500万,伤者超过了1亿。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对人类安全威胁最大的“第一公害”。因此,在大力降低交通事故的同时,普及群众性交通事故现场伤员急救的常识很有必要。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伤员的过程“时间就是生命”。而高速公路大都远离城市的医疗单位,而驾驶员和广大群众懂得急救常识和技术,及时抢救处置将大大减少伤员的伤残和死亡。现将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的特点及现场伤员急救的方法作一简要介绍。
(一)救护伤员原则与步骤。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现场救护。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派救护车施行抢救或拦截过往汽车护送伤员。临场救护时,首先要在判明情况的前提下,区别伤员的伤情施行救护。如有脑颅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深度昏迷、休克、肢体开放性骨折以及大出血的重伤员,应先救护和运送,在救护中,可将伤员护送就近医院抢救。在护送中,要全面细致地观察伤员的伤情。交通事故致伤并非单一伤,往往是多发伤。由于操作互相掩盖,因此,造成只顾明显伤,而忽视致命伤。如只顾头皮裂伤,忽视下肢横断骨折伤或因动脉血管大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二)交通事故致人体损伤的特点。 交通事故大都是在受伤人与致伤物体处于高速相对运动中发生的。致伤物体及其撞击、压轧力是受伤人难以抗拒的,加上事故发生的瞬间,冲突各方的状态不同,因此,造成人体损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伤势严重,死亡率高,尤其是颅脑损伤占交通事故死亡率总数60%。 2、隐蔽性损伤严重,可危及生命。如硬脑膜下慢性出血,腹腔脏器破裂等。 3、常见多发伤,是在多种外力的作用下形成的,如人被车碰撞后形成的损伤,一般为撞击、摔跌两次性伤。
(三)颅脑损伤的救护与护送。 颅脑损伤的症状是人伤后昏迷、失去知觉、瞳孔散大,呼吸鼾声、呕吐。颅脑损伤的人死亡率较高,因此,护送人员应将伤员放置车内呈半侧卧状,头部用衣物垫好略加固定,再解开衣领、腰带等紧缩物,便于呼吸通畅,并将口腔异物(泥土、血块)及呼吸道分泌物排出,以利维持机能,必要时可将舌尖拉出唇外,以免舌根后坐堵塞呼吸道造成窒息。 若是口、鼻出血,可判断是颅底骨骨折,在救护时不得将伤员耳、鼻、口堵塞,防止血回流引起颅内感染。
(四)颌、面颈部伤的救护。 颌、面、颈部是感觉器官密集区域,而颈部又是大血管和大神经的通路。伤后会有严重的出血和呼吸机能障碍。
1、颌、面、颈部挫裂伤的救护。在救护颌、面、颈部挫裂伤的伤员时,如发现从伤口向外喷射鲜红色血液,即可判断是动脉血管破裂,可在伤口近心端找搏动的血管。用手指或手掌把血管压在骨骼上止血,迅速护送到医院。在救护或护送过程中,特别注意伤员口腔或鼻孔内是否通畅,防止异物堵塞窒息。
2、颌骨骨折的救护。上颌骨大部分深藏于颧骨中央,一般不易造成单一的骨折伤。如有下颌骨折,在救护时采取包扎的方法,即先将下颌向上托起(以免骨片移位,引起呼吸困难),上下牙咬合对好复位后,再用10厘米宽的布带(最好是绷带)将下颌兜起,布带一端绕过头顶到对侧颞部与另一端绞成十字形,横向包扎于头部。
(五)胸、腹部开放性裂伤的救护。 在交通事故中,致人员胸腹内脏器破裂较常见,而胸、腹部裂伤却不多见,若锐利物将胸、腹部剌破时,不论脏器有无伤(当时难以判断),应将伤员抬放在在汽车内呈仰卧状,使双膝处于半屈的位置,以减少腹部紧张。腹壁伤口若有溢出的肠管脏器,不要送回腹腔,待医生消毒处理,在护送中可用大量医药纱布或干净白布敷盖或者用干净饭碗盖住伤口,防止脏器干燥。如伤员大块腹壁缺损、溢出的肠较多,且未受到脏物污染,可将脏器送回腹腔以免在外界暴露时间过长致人休克。如发现脱出的肠有肠溶物,从肠管穿孔溢出时,可用干净线将穿孔系上,以防污染腹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