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新人都会为结婚买房的事情苦恼不已,房产证上的署名往往是两家争执的焦点。实际上,"准夫妻"购房,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并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问题。只是不同的登记方案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即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因此"准夫妻"在购房前应该对不同的署名方式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个清醒的认识,以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1、房产证署两个人的姓名
房产证署名两个人的姓名,"准夫妻"结婚,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被认定为是赠予夫妻两人的财产,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婚的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的话,虽然"准婚房"还是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的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予,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2、房产证只署一个人的姓名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如双方无其他约定,婚后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予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上该方的个人财产。
3、房产证上署父母的姓名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将被认定是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4、房产证上署多人姓名
如果房产证上署多人姓名,那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