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张某辗转打听到丈夫孙某已在加拿大与他人同居,另育有一子,而张某母女二人不但面临物质生活窘迫,女儿自懂事之日始,就经常念叨父亲,渴望和其他同学一样拥有父爱和正常的家庭生活,但孙某抛弃家庭的事实在小孩心中造成了巨大伤害,看似乐观、活泼的女儿经常在夜里哭着要找爸爸,情绪日渐低落,最近成绩也一落千丈。张某告诉记者,虽然孙某已离家出走,但实质上两人并未结束婚姻,多年来自己不断打电话给孙某,要求他履行父亲的责任,给予女儿应有的关心,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但在电话中,孙某告诉她,女儿是别人家的,自己的钱将来要留给儿子。
孙某:一派胡言,全是诽谤
根据张某提供的丈夫手机号码,昨天中午记者联系到孙某。孙某说自己手中已拿到张某散发的寻夫传单,但除了承认自己跟张某的婚姻仍旧存在这一事实外,在电话中孙某怒斥寻夫广告和传单上的内容均为一派胡言,全是诽谤,希望对方以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孙某没有对张某所陈述的事实进行澄清,而是以双方纠纷是家事为由拒绝了采访。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
对于张某下跪寻人的方式,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的杨建军律师认为,如果张某寻人启事和传单上所陈述的事实真实存在的话,张某的行为不违法,所陈述的内容不对孙某构成名誉侵权,反之如果所陈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张某的行为就触犯法律。但是杨律师认为如果张某仍想挽回家庭,此种寻人方式有点偏激,最好还是通过当地妇联介入和平解决;如果决意离婚,在对方拒不露面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孙某有义务抚养子女,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在调查对方的收入水平后,在孙某缺席的情况下,仍可判决双方离婚,并按收入水平判决孙某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