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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杀人案

2011-05-23 09:06:07 来源:

  本网讯 (方鸣 建民) 5月11日中午,山阳县中村镇洛峪沟村,虽然刚过立夏,但气温已达30c°,骄阳似火,而对于洛峪沟村来说,这却是个黑色的日子。

  报案

  5月11日18时56分,山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骤然响起的报警铃声,电话里只听见报警男子气喘吁吁、语无伦次的求救声。经过接警员耐心劝导安慰,报警男子自称洛峪沟村二组村民丰某,刚才发现,其母在洛峪沟村铁犁沟死亡,其下方河沟旁还躺着一名女孩。案情就是命令。山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猛,立即带领刑侦技术民警火速赶赴现场,与先期到达的的中村派出所民警一起开展案情核查工作……

  立案

  案发现场位于中村镇洛峪沟村铁犁沟半沟处,两面环山,山势陡峭。受害人之一查某,女,现年62岁,系中村镇洛峪沟村二组村民。当日下午,背背篓上山采药,发现时已经死亡。受害人之二虞某,女,年仅8岁,系某校一年级学生,发现时已处昏迷状态,下身赤裸,现正在医院抢救治疗。

  二人头部多处受伤,地面留有大量血迹,现场并未发现有石头滚落和滑坡痕迹,特别是女孩下身裸体,衣服被扔在一边。据此断定二受害人并非从山上滚落,而是一起人为的凶杀案件,山阳警方遂决定立案侦查。

  当日,山阳警方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乔凤鸣、主管刑侦副局长兼刑侦大队长杨和平任正副组长的专案组,投入30余名刑侦、治安、技术民警,全力侦破此案。

  破案

  通过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专案组分析认为,此案极有可能是凶手欲在女孩身上打主意,而被死者发现后杀人灭口。于是专案组紧紧围绕受伤女孩虞某当日上学的行走路线和一起上学的同学,以及接触的人员尤其是单身或离异且有作风不良的男性进行重点摸排。由于案发现场山大沟深,平时很少有人经过,且现场破坏严重,受害人虞某正在医院接受抢救治疗,无法开口讲话,随时都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破案民警深谙,早一秒获取线索,就多一分破案机会,于是忍饥渴、战疲劳、顶烈日,穿梭于洛峪沟村的田间地头、山林沟壑、村庄学校,只要有人烟的地方,就有民警的脚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逐人排查。5月12日,通过走访调查,该村五组现年23岁单身村民陈天顺嫌疑重大,该陈系虞某邻居。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陈天顺对其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上小学不满四年的犯罪嫌疑人陈天顺,其父母已相继去世,因为家庭贫穷,一直单身一人。案发当日下午1时许,该陈在公路上游玩,见其邻居8岁的虞某和同学一起上学,快到校门口时,该陈哄骗女孩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玩,下午不上学了,等玩到放学时间了一块回家。于是,该陈将其骗至距该村人家两三里外的铁犁沟半沟河边,正准备对女孩强暴时,听到有人咳嗽声,循声望去,只见一老妇查某背着背篓上山采药正好路过此地,该陈唯恐形迹败露,遂产生杀人灭口恶念,趁查某不备,随手拾起一块石头猛击查某头部数下,致其当场死亡。在确认查某死亡后,该陈又害怕虞某坏事,而又拿起石头击打虞某头部,致其当场昏迷。嗣后,该陈为转移侦查视线,将女孩裤子脱掉,伪造女孩被强奸的现场,随后潜回村子,与人打牌娱乐。

  5月14日,犯罪嫌疑人陈天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山阳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