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轰动南京的母女联手绑架案,女儿判决后吐露心声“害怕失去妈妈所以对她言听计从”——因为亲子关系偏差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不在少数,怎样在惩罚的同时疏导和挽救他们?六一儿童节前,记者走进南京两级法院,收集几个青少年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深切感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亲子关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尤为关键(下文出现的人物均为化名)。
1.追赶下楼撞伤同学 双方家长争执一年
课间休息,三年级男生小豪被同学追赶着飞奔下楼,经过教学楼拐角时,“刹车”不及将二年级女生小文撞倒,小文脸部朝下磕在楼梯上,两颗门牙摇摇欲坠。事发后,两个孩子的家长因为医药费金额起了争执,协商了近一年都没达成协议。小豪跟当日追赶玩耍的同学本是好朋友,后来因为这事也疏远了。
其实事情刚发生时,小豪父母的态度还是很好的,老师电话一来他们就赶到医院,还垫付了医药费。小文还没到换牙年龄,不能拔牙,医生建议等伤势好转后做根尖诱导手术。小豪父母当时承诺会承担全部后续费用。几个月后,态度变化,只肯承担50%。
除了在责任划分上存在分歧,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也有争议。小文的父母认为,女儿门牙受创,不仅在生理上会受到影响,心理也会受到影响。为此,他们在医疗费之外又提出3000元精神抚慰金。小豪父母更加不同意,指责对方狮子大开口。
去年8月,小文的父亲向白下法院递交了诉状。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分歧不小。法官从校方了解到,这件事迟迟没解决,对三个孩子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校方的意见是:为了孩子们的友谊,最好能调解结案。法官深以为然,经过与校方一起做工作,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和解,小豪父母同意承担70%的责任,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元。
【点评】
别因为经济补偿 毁了孩子友谊
南京玄武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萍提醒家长,在维护自己孩子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做到宽容和体谅。校园意外伤害案件中,当事双方往往是同学,如果处理得当,既能让孩子学会宽容,也能帮孩子赢得友好的成长环境。实践中有些家长处置不当,导致两个孩子在学校关系紧张,虽然经济上得到了补偿,但给孩子造成的感情和心灵上的创伤很难治愈。
2 父母“争子战” 烦透了高三备考儿
一对离异男女,为争夺孩子抚养权闹到玄武法院。女方指责男方未尽抚养义务,想要回孩子,男方却说女方动机不纯,称她的真实意图是拆散他跟孩子。然而,男方自己心里也有“小九九”——他不肯交出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为几年后的拆迁着想。为了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法官找到孩子本人谈话,这个17岁的少年提起爸妈之间的战争,直说烦。
军军表示,他更愿意跟妈妈,因为从上小学开始,他就跟妈妈一起生活,对现在的环境已经很适应了。至于爸爸,从三年级开始就没见过面。妈妈告诉他,现在打官司是为了解决他户口的问题,好方便他上大学,但又听说爸爸那边不同意放弃抚养权。“我上高三了,很快就要高考,学习压力特别大,现在只希望能快点解决问题,让我能够安心地学习,准备高考。法官,求您快点判吧!”军军对法官说。
承办法官立即找到军军的父母,将军军的意思告诉原被告双方。经过调解,刘红最终选择了撤诉。法官告诫,父母与子女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隔断,双方今后应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少计较个人得失。
【点评】
别拿孩子当婚姻的武器
涉及未成年人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量一直居高不下。依法通过诉讼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无可非议,但有些父母打官司并非真的为了孩子,而是离婚时遗留的怨气没撒掉,或者为了争夺经济利益。为了泄愤或利益,将孩子卷入父母之间的诉讼,其实是极大地伤害了孩子自尊和身心健康。父母应当反思对子女的爱,是否足够尊重足够纯粹,是否不支配不控制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