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醉驾?行驶中碰撞?
四会“7·25”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网友和四会坊间都不少人在议论。在网上,就有对该事件背后“隐情”产生了不少猜测。记者查看四会本地一些论坛和微博发现,不少网友认为,驾车的郑泰聪事发时属于醉驾。“人家都停在路边了,不是喝多了怎么会撞上呢?”“这段路只有喝了酒的人会开车行驶,就是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不少网友说道。而在记者的采访中,死者家属也认为郑泰聪是酒后驾驶。
通过现场走访,记者也发现,车辆在该路段晚间行驶非常不便。由于往四会方向的两车道正在修整,很长一段路都只能双方向两车道行驶;而且,整条路上路灯稀少,据当地一苗圃场的工人称,“晚上都是漆黑一片的,发生事故了后面的(司机)也未必会知道”。
30日下午,记者从家属手上拿到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酒精检验报告”,上面显示:“我大队(四会市交警大队)委托/聘请具备检验、鉴定资格的肇庆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郑泰聪血液进行了血中乙醇含量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论为郑泰聪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8.4mg/100ml。”报告上盖有四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专用章。按照此酒精含量,郑泰聪当时属于醉酒驾驶。对此,四会市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郑是否醉驾,要再等3天后才能出最终结果。
而在此前,有媒体称事故中郑的轿车“与正在行驶的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某媒体报道的小汽车与行驶中摩托车发生碰撞的说法不准确,“摩托车当时是停在路边的。”但是对于轿车当时是否超速,是否直接撞到正在行走的4人,这位工作人员称这些都还在调查中。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死者家属还提出:“郑开的车撞人,还是公车,那是否政府也得担责呢?”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时,郑驾驶的牌照为“粤HM3060”的轿车确为政府公车,但对于政府是否要担责一说,他称“这个不好说”。(金羊网-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