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婷婷:他们承诺五五分成,但后来变成了二八分成,我只拿二成。第一个月挣的钱有好几万都算押金,每个月也只发1万元左右生活费。我每天至少接1个客人,1个月可以赚10万左右,“大头都被他们抽走了,我们都觉得上当了。于是,我就联合了另外3个常州女孩商量着逃走。
组织卖淫者小宇:我们之所以只发“基本工资”,是怕女孩走人,如果有钱在我们这儿,她们就会乖乖听我们的话。
卖淫女孩小丸:你(记者)不要拍照,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小丸是广东人,曾做过陪酒,而后进入“陈哥”的团伙。但发现“陈哥”抽头太多了,便跑回广东,今年7月,“陈哥”再次叫她来常州,并许诺更高的分成。)
办案民警:她们认为自己是“援助交际”,并适当收了点钱,然后拿这钱去购物和享受。
也有例外:卖淫女孩小英因为家境贫寒才走上这条路,因为没有任何的卫生、避孕措施,没多久就染了性病。归案后,她得到了治疗。(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后
这是一篇读着读着就发现“不对劲”的新闻。
一开始,我们都以为女孩被强迫卖淫,后来却发现,她们是自愿的。
她们越过了红线,从清纯女孩变成了援交妹甚至卖淫女。她们给出了转变的原因:为了钱。
这时,是不是想起了去年的“上海少女援交案”?家庭关爱缺失、学校教育失策、羞耻感沦丧……除了这些飘在空中的感慨之外,一定还有什么被我们忽视了。
笃信“有钱就能拥有一切”,这些卖淫女孩便成了一面令人反思的镜子。面对这面镜子,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又是一番什么样的滋味(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