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岁的男子用钱引诱12岁女孩,继而摸其胸部;一名男子强奸了婶婶,还强奸了堂嫂。目前,这两名男子均被警方控制。
37岁男子猥亵12岁女孩
徐某某今年37岁,有妻子和两个孩子,在福州某物业公司工作,暂住在建新镇麦浦村。6月5日中午,徐某某喝了3瓶啤酒,有点醉了。当天下午,他发现暂住楼上的小花(化名)和同学在楼下玩,于是掏出3元钱给小花,说请她和她同学买东西吃,并让小花买完东西到他家,帮他上网查个东西。
买完东西后,小花和同学来到徐某某屋内,一人玩电脑,一人玩手机。后来,小花的同学先行回家。见只有小花一个人,徐某某提出要帮她按摩。他摸到小花的胸部时,小花开始挣扎,并打电话给母亲。小花的母亲向建新派出所报警,当晚警方抓住了徐某某。目前,徐某某已被治安拘留。
强奸婶婶后又强奸嫂嫂
6月5日上午,仓山建新派出所接到一起家庭纠纷的报警案件。民警进行调查时,一名自称是苟某某(1986年出生)婶婶的当事人称,她被苟某某强奸了。另一名女子对民警说,她也被小叔子苟某某强暴过。
民警调查得知,去年4月,嫌疑人苟某某和婶婶以及婶婶的小姑子、小姑子的男朋友一起准备从贵阳坐火车到福州打工。因当晚没赶上火车,4个人就住在贵阳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内,他们开了一间房。到了凌晨时分,苟某某强奸了婶婶。由于动作太大,吵醒了另外两个人,苟某某便恐吓两人:“你们要是敢说出去,就别想好过。”
今年5月11日,苟某某和堂哥一起去连江做木工,但当晚他却偷偷溜回建新的暂住地,将嫂子强奸,同时威胁她不许声张。
目前,苟某某已被控制,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