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李惠的辩护人拿出一个证据:2012年10月5日,李惠父亲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来自陕西咸阳手机号的短信,短信以张强的名义发送,内容为“还没汇吧?那张卡挂失了,请汇到这张卡上,农行:××××××户名:张强”。辩护人认为,既然张强还发来了短信,说明他没有死,只是出走了。因不能证明这条短信确实是被他们胁迫的张强所发,法院没有采信这条证据。但张强是否已经死亡,也是无从证实。
检方依法提出抗诉
被告人二审被判非法拘禁
判决书下达后,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13年3月20日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原判判决被告人李惠、陈旺无罪属适用法律不当,抗诉理由是:李惠、陈旺的行为应该是非法拘禁,且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应该从重处罚。
再次出庭,李惠和陈旺对检方的意见没有异议,当庭对构成非法拘禁罪自愿认罪。
2013年4月24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李惠、陈旺因琐事与张强发生纠纷后,购买作案工具、邀约他人,非法拘禁被害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两人犯非法拘禁罪,各获刑期一年七个月。从被羁押日起,至2013年5月18日止。
目前,李惠和陈旺已经刑满释放。昨日,记者来到汉川市找到了李惠的家,她家在镇上开了一家旅馆。
见有人来,李惠的母亲汪某热情地过来打招呼,记者表明来意后,汪某的脸色马上黯淡下来。她告诉记者,李惠出去打工了,“家里跟她没有任何联系”。说到女儿做的事,汪某更是一脸阴沉:“家里的日子也不是不好过,为什么她还要这么做?”
“我不想再谈起她,一说就难受。”汪某边说着,手不停地擦着已经很干净的玻璃门。
记者多方寻找,都未能找到当事人李惠。而张强的父亲刘某,因为家庭原因,也放弃了继续寻找张强。
法学专家:
疑罪从无能避免冤假错案
发现新证据依然可以起诉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前红认为,由于张强下落不明,没有找到尸体,就无法证明其被杀。疑罪从无,缺乏最重要证据,无法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
秦前红认为,由于张强下落不明,司法机关应该对此案采取谨慎的态度,疑罪从无能最大程度地避免造成冤假错案。“如果判被告人故意杀人,哪一天张强突然回来,不仅会造成冤案,更会损害司法公正。”
秦前红认为,判决故意杀人罪不成立,并不是说如果被告人真的杀了人可以就此逃脱法律的惩罚,“如果以后公安机关能找到被害人的尸体,或者其他新的能够证明被告人杀人的有力证据,依然可以对被告人再次提起公诉。”(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