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基层政府中,领导干部往往处于监管盲区。“比如,领导缺席或用电话等形式依旧可以开展工作;又比如,普通工作人员必须按点到岗,但对领导却缺乏硬性规定。这些都会导致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相对薄弱。”
他表示,在干部“失踪”问题中,最值得警惕的便是涉嫌腐败问题的携款外逃。“如果平时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存在漏洞,那么此类问题一旦发生,很难及时得到控制和解决。”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部主任竹立家指出,无论是从党章党纪还是各级行政规定来看,公务员擅离职守都违背纪律准则及职业操守。“公务员的薪水、福利都来源于纳税人。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政府威信,更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对此,象州县委宣传部江姓副部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县人社局已经启动程序了,但是要找到当事人才能进行下一步处理,具体如何解决得等到调查结论清楚后才能确定,这也需要扎实的调查过程并遵循一定程序。”对于调查期间是否会保留该领导职位,江姓副部长予以否认。他表示,县里会立即对这名失踪干部的职位进行调整,但这仍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
李利表示,“官员失踪那么长时间,仍未查出原因,无论是否因涉贪腐问题外逃,都会受到公众质疑。神秘离职难免惹人猜想。针对此类事件必须从严查处、处罚,给公众一个可以信服的解释。”
此外,庄德水认为,此事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是官员中存在的“职场倦怠”现象。“产生这一心理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些干部认为上升空间较小,遭遇了天花板,或感觉自己在官场上能力不济,或对不正之风感到厌恶等。对于这类干部,首先应采取挽留态度。如果无法改变,也可尝试一些缓冲型措施,比如将其调至其他岗位,或让其参与相关培训学习,调整心态。当然,最后还得尊重其个人选择。此外,还应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让每个公务员可以有更大的职场空间,使流动性更强,这也利于这支队伍的整体发展。”实习生 周小杰 本报记者 骆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