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某某私自与同事驾驶所属物业公司的电动巡逻车出外,造成一人死亡的惨剧。近日,池某某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池某某系某物业公司的员工,工作职责是处理所属小区的相关事务,因为小区较大,所以物业公司为相应人员配备专属电动巡逻车。
2013年6月23日晚7时许,池某某无视公司有关电动巡逻车的有关规定,私自驾驶巡逻车与同事到一野地烧烤。烧烤期间大家都喝了点酒,同事李某某更是喝得烂醉。回去路上,李某某昏睡在副驾驶座位上。池某某未确保李某某是否安全的情况下,启动巡逻车,并且在一次转弯过程中,将李某某甩出车外,致李某某脑部着地后因颅脑重度损伤而死亡。
据记者了解,日前池某某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