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彭复华)1月2日,柞水县人民法院曹坪法庭成功调解3件民间纠纷案件,当庭履行一件,也是该庭自2013年12月2日开始实现网络公开办案以来,成功化解的第5件案件。
2009年6月,李民(化名)因买房缺钱,找好友原告汪忠(化名)帮忙贷款,承诺本息由自己负责偿还。原告汪忠于是在农村信用社贷款4万元借给了李民,碍于面情,原告汪忠当时既没有要求李民出具借条、又未要求李民出具承诺书。2010年7月,李民因故死亡。随后,原告汪忠找李民之妻被告赵莉(化名)索要借款,被告赵莉以不存在这笔借款为由,拒绝偿还。原告汪忠无奈之下,于2013年12月将被告赵莉诉至法院。
曹坪法庭受理该案后,鉴于原、被告双方对事实是否存在争议较大,遂决定在开庭审理其它两件案件时,将原告汪忠、被告赵莉请至法庭参加旁听,观看法院办案过程、网络公开、公示事项。当被告赵莉得知法院审判活动不再像以前,只局限于当事人可以查询,社会其他公众照样也可以通过庭审直播,了解案情是非曲直后,思想有了明显转变。在当事人的要求下,法庭将其它两件案件调解结束后,被告赵莉主动对法官说,“我咨询了法律人士,原告没有直接证据证实我丈夫生前借了他的钱,但我周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借钱是真的,法院把这事公开后,以后我有困难,就没人敢帮我了。我马上就向原告偿还借款和利息,请法官劝劝原告,让他撤诉吧”。
实现网络公开办案以来,当事人得知自己的案件纠纷将网络公开、公示于众后,法官和当事人的沟通变简单了,开庭蛮横无理的少了,自觉履行、服判的多了,办案难度降低了,所受理的5件案件都得到了快速有效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