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入刑以后,酒后驾车者成了“碰瓷”犯罪的新目标,近期北京发生多起直接撞击酒驾车辆,然后以对方酒驾为由敲诈钱财的案件。今天上午,顺义法院法官曹咏介绍了一起3个90后青年涉嫌敲诈酒驾司机的案件。
曹咏法官介绍说,被告人范某刚买了一辆二手捷达车,该车前盖有些小毛病,范某无钱修理,遂起意“碰瓷”敲诈酒驾司机。
范某找到朋友王某、李某,商议由王某、李某锁定酒驾司机,范某负责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2013年9月16日晚,李某和王某进入一家门口停有福田车辆的饭店,发现一桌客人都在喝酒。于是,他们认清客人相貌,然后在饭店门口等候,待客人驾车离去后,就电话通知范某相关车辆信息。
在该饭店出来的必经之路上等候的范某发现目标车辆后,立刻驾车跟上福田车,并故意制造追尾事故。福田车司机全某下车后发现系对方追尾,就让范某负全责。然而,范某佯装闻到酒味,假意询问全某是不是喝酒了。全某发现车辆损坏并不严重,遂表示不追究范某责任并驾车离开。范某立刻驾车追赶,逼停全某的车辆,并打电话叫来王某和李某,三人以举报全某酒后驾驶相威胁,向其索要修车费5000元。
全某一看车辆损失并不严重,只同意给1000元。三个小伙子不同意,威胁举报全某酒驾,全某一生气,便自个儿报了警。经检验,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6.8mg/100ml,其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1000元。范某等3人也因涉嫌敲诈钱财,被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酒驾入刑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以酒驾司机为对象的碰瓷案件。而北京各基层法院也已受理了多起此类案件。2013年上半年,朝阳法院就曾受理以“酒驾车辆”为碰撞对象的“碰瓷”案件2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