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山阳县的男子张某,在柞水县凤镇派出所民警扣押其非法持有的手铐时,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柞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014年7月9日,山阳县张某、刘某以及另外两个朋友一起驾车路过凤凰镇,在车上张某拿出自己藏在车上的手铐,对刘某开玩笑说:“你信不信我将你铐起来?”刘某说:“你敢铐我,我就敢到凤镇派出所让他们给我打开。”张某就将刘某铐了起来,戴着手铐的刘某等人来到凤镇派出所,民警帮其打开手铐,在得知张某属非法持有手铐要对手铐进行扣押时,张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与民警抢夺手铐,阻碍民警执法,致使执法民警手指受伤。刘某对周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不但不劝说,还自称是人大代表,拒不配合民警执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被柞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投稿者:李群
单位:凤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