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刘凯 郭靖)丹凤县检察院公诉干警在未成年犯罪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感化、教育、挽救”的方针,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促使未成年犯罪人认罪、悔罪。近日,检察官就一起盗窃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父亲安排了“亲情会见”,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据悉,该院公诉检察官在审查方某盗窃罪一案时,发现方某年仅17周岁,自小父母离异,小学二年级辍学后便一直和父亲共同生活,因父亲身患疾病,无暇照顾方某,方某逐渐养成了好逸恶劳、小偷小摸的坏毛病。2015年春节期间,因其没有零花钱,便采取撬门入室的手段,先后七次盗窃他人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财物,涉案金额两万余元,后在一次抢夺作案过程中被群众当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在依法讯问方某时感到方某不仅不懂法,而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不深,为了挽救这个失足的少年,消除他对司法机关的戒备心理,检察官为父子俩在看守所安排了一场特殊的“亲情会见”。
方某的父亲见到儿子时,爱恨交加,对方某进行了深刻地批评、教诲,紧接着检察官对方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在情与法的交织作用下,方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感谢检察官的良苦用心,决意痛改前非,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学到一技之长,争取早日回家,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