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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为一企业挽回损失4000多万元

2014-12-04 10:03:10 来源: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通讯员 周鹏飞 见习记者 董 楠)近日,商洛中院快速审结被告人徐某诈骗陕西五洲矿业公司巨额资金一案,联合公安机关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
  2013年10月,陕西五洲公司因经营需要,将企业所有的票面金额合计5000余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李某、唐某等人进行贴现,李某、唐某贴现一张28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将剩余面额4700余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湖州莫蓉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进行贴现。汇票贴现后,被告人徐某指使他人将转入其公司账户上的汇票贴现款转入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案发前,徐某亲属陆续退给五洲公司贴现款共1820.6万元,在我市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又追回1280余元,部分款项因徐某个人债务纠纷被吴江区法院、南浔区法院冻结扣划。商洛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审结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被告人徐某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425.2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五洲公司。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商洛中院专程派办案人员奔赴湖州、苏州等地执行判决。经过十五天的奔波和与当地法院的艰难沟通和据理力争,最终将被告人徐某未退还的违法所得865万余元扣划至该院并发还给五洲公司,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