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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救助受伤隼

交警救助受伤隼

2015-07-07 08:45:12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记者 方方 通讯员 卢雪莉)近日,商南县交警大队金丝峡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救助了一只受伤大鸟,后经相关部门确认是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隼”。
  据了解,6月27日,金丝峡交警中队冀鹏飞等民警在辖区道路巡查及危险路段排查中,当车辆行驶至郭山路45km路段时,发现丹江河边有一只大鸟,一直在痛苦挣扎。见此情况,中队民警立即停车,从路边小路下到河边,才发现该鸟翅膀受伤,不能自己飞。因不知是什么鸟类,中队民警随即将受伤的鸟带回金丝峡交警中队精心喂养照顾,并及时通知金丝峡森林公安派出所。后经确认此鸟为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在照顾隼期间有人想出1200元买下该鸟,被金丝峡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拒绝。6月30日下午,此受伤的隼被移交到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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