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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 争当“四有”信访干部

践行“三严三实” 争当“四有”信访干部

2015-10-13 08:42:35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张 严
  信访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干部”要求相结合,与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相结合,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难,做践行“三严三实”的模范,为打造“法治信访”“责任信访”“阳光信访”作出新贡献。
  坚定理想信念之“钙”,做“心中有党”的信访干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得“软骨病”。信访干部每天面对矛盾纠纷、负面信息,接触大量案件举报。如果头脑不清醒、思想不坚定,很容易产生悲观消极心理,在思想上犯迷糊。长此以往,就会信念动摇,犯政治错误。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信访干部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第一需要,通过学习不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信访干部讲忠诚,就要对党诚一不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牢记入党誓词和信访干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使命。
  把信访群众当“家人”,做“心中有民”的信访干部。“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信访干部与信访群众的相互关系。信访干部长期处于服务群众第一线,如果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就会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甚至在工作中出现“冷、硬、横、推”。信访干部践行“心中有民”,就必须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真心把信访群众当“家人”。就必须切实转变“维稳”观念,树牢“维权”思想,在畅通民意渠道上有新突破,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举措。就必须自觉依法秉公用权,把权力“魔杖”变成帮扶百姓的“拐杖”,把用权的过程作为服务群众的过程。
  把群众信访当“信任”,做“心中有责”的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是弱势群体,群众信访是希望党和政府为他们解难题,如果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畏难推诿,信访干部对信访群众厌烦疏离,信访群众就会无所适从、投诉无门。信访干部要把群众信访当信任,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赢得群众的信任。今年,全省信访工作确立的“法治信访、责任信访、阳光信访”新目标,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能打“太极拳”,当“二传手”,要逐级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将工作部署“一竿子插到底”;面对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问题,要不当“好好先生”,不搞“内部消化”,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立规执纪,下大力狠抓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事业进步、群众满意的良好实绩。
  把信访纪律当“戒尺”,做“心中有戒”的信访干部。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都说信访部门是清水衙门,当的是无钱无权的差,做的是又苦又累的活,似乎不会在廉政方面出问题。但清水衙门并不代表必然清廉,如果放松警惕、放纵自己,就很容易步入腐败的歧途,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要做到“心中有戒”,信访部门必须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信访干部必须把律己与修身、创业紧密结合,通过修身为律己订立标尺,通过律己为修身提供保证、为创业明确方向,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信访干部要干净干事,做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以访谋私”问题发生,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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