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枪支、弹药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之一,严格的管控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枪支进行破坏活动,造成巨大的损失。然而一些人心存侥幸,利用网络渠道自制枪支、弹药,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近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一案向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张某某自2015年开始,通过网购并自制气枪零部件的方式,先后在家中自制气枪、气枪铅弹若干,并被查获,其自制的气枪4支、气枪铅弹及半成品、制枪工具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经鉴定,被查获的枪支中2支系自制气步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利用压缩气体发射弹丸,具有致伤力。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张某某违反我国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二支,其行为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
检察官说法
枪支及各类超标仿真枪,在我国属于管控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持有、运输、买卖,否则将触犯法律。广大群众如遇见非法制造枪支的现象,请及时向相关机关举报。(作者: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