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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起落守护生态底色

2025-01-02 09:58:01

来源:商洛之窗 - 商洛日报

  本报通讯员 任丹江 刘 涛

  在广袤的秦岭大地上,生态环境宛如一首无声的诗。在守护生态的道路上,有一位法官,以法为剑、以智为谋,用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书写着捍卫绿水青山的动人篇章,他就是李军宏。

  李军宏现任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是一位在审判岗位上默默耕耘33载的法官。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身份和角色在变,但守护家乡绿水青山的初心与使命从未改变。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次被评为全省“办案标兵”、获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法治信仰照亮奋斗之路

  1991年,怀揣对法律的热忱,大学毕业的李军宏来到镇安县人民法院。在镇安县基层法庭工作的10余年间,他数不清多少次翻山越岭巡回办案。

  基层的工作经历,让李军宏认识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与艰巨性,也为他后来从事环资审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处于秦岭东南麓的商洛不仅是丹江的发源地,也是我国南水北调的重要水源涵养区。

  为了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2018年,在商洛中院党组的支持下,李军宏协调挂靠行政庭成立环资庭,实行环资案件“三审合一”,归口统一办理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环资庭成立之初,面临着没有可以遵循的先例、审判力量薄弱等种种困难,这些问题都需要边办案边学习。“这对我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以前我主要负责行政诉讼,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成立后,说实话压力很大,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李军宏感慨道,在外出考察学习时,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作为全国首家环保法庭,司法人员的敢为人先让我十分触动,也让我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这次考察,给了他做好环资审判工作的信心。

  几年来,商洛环资审判实现了从零到一的突破。李军宏先后起草制定了关于《全市环资案件管辖的规定》《环资案件范围的规定》《加强全市环资审判机构的规定》等,2022年,他又起草制定了关于审理水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土地资源等环资案件的7个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全市环资审判机构和工作机制。

  6年间,商洛环资审判从无到有,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路程,这背后离不开以李军宏为代表的一批环资审判法官的艰辛努力。

  公正裁决彰显司法温度

  “被告人岳某某是保丰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保丰矿业公司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条件下购买危险废物,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放任危险废物与外界环境接触,致使堆放危险废物的耕地土壤铅、镉、汞、砷均超标3倍以上……”这是商洛环资审判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9年,洛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岳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案件上诉到商洛中院,李军宏作为主审法官了解到,一审判决后,岳某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在二审审理期间,积极认罪悔罪、修复生态、缴纳罚金。李军宏依法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该案是商洛中院环资庭成立后,商洛市首例在二审程序中以“修复性司法理念”对当事人改判缓刑的刑事案件。“与普通刑事审判相比,环资审判不仅要考虑刑事打击惩戒的职能,还应严格贯彻修复性的司法理念,不能一判了之,也要考虑受损害的生态环境的修复问题。”李军宏表示。

  二审判决后,当事人积极修复生态环境,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24年3月,在李军宏协调推动下,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联合检察、发改、林业等部门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共同签署《关于在办理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价值损失赔偿机制的协作意见》

  这是陕西省首次建立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将推动“碳汇赔偿”司法理念普遍适用于涉及秦岭森林资源的环资审判。协作单位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碳汇赔偿”联动平台体系、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调研和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科学办理各类直接或间接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的刑事公益诉讼案件,汇聚合力为秦岭生态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驾护航。

  创新形式提高普法实效

  2022年,洛南县一起兰花盗采案引起了极大关注。居住在洛南县三要镇北司村的魏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其住房后山坡地上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并栽植于自家农田内。后魏某在出售野生兰花时被查获。经陕西省植物研究所鉴定,魏某采挖的野生兰花系野生蕙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这个案件当时的影响非常大,老百姓一开始都不理解,地里长出来的花草,怎么挖出来就违法了呢?要避免这样的案件再次发生,还是要给群众多做普法宣传。”李军宏明白,要减少环资案件的出现,必须从根源入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2021年,在李军宏的努力下,商洛中院与检察、生态等5个部门,设立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设立了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该基地建设荣获陕西省第二届“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商洛市首届践行法治十大法治事件”。

  3年多来,在李军宏的大力推动下,全市法院已设立涉及水源地、红豆杉、茶产业等各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10个,实现了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的全覆盖。“设立基地、编发案例、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我们通过‘花式’普法,让保护秦岭生态的理念深入人心。”李军宏介绍道,自2019年至今,商洛中院已经连续4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危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保护植物、非法采矿、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38个,持续引领社会各界共筑绿色长城,让秦岭的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聚力保护秦岭,守护绿水青山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行为自觉。作为商洛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承担起秦岭卫士的责任,就是我的最大荣誉。”李军宏坚定地说。

  从事审判工作33年,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李军宏一步步成长为商洛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身份和角色在变,但他心中永恒的司法良知却不曾改变,正因为有像他这样的人,秦岭祖脉的山才能更青,水才能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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