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 钊)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近期,山阳县检察院依据最高检、陕西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工作办法》围绕评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评查工作有序开展;在评查内容上,涵盖了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要素,全面衡量案件质量。对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评查等不同评查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以适应不同场景下的评查需求。明确了评查结果等次的划分标准以及评查结果的应用途径,使评查结果能够切实发挥作用。
《实施细则》从操作层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让评查工作有章可循。确定了评查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评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清晰界定了需要进行评查的案件类型和范围,避免出现遗漏或重复评查的情况;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基础,确保评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详细规定了评查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保证了评查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