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方健)近年来,镇安县严格程序、严把关口、严督过程,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了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为做深做实以案促改,镇安县纪委监委建立系统化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明确委内相关室组、案件承办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责任清晰、衔接顺畅、执行有力。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县纪委监委严把“四关”,推动从个案查处向系统治理深化。严把“建议关”,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根据案件调查报告或案件审理情况,向县常委会会议提出以案促改工作意见;案件承办单位会同“室组”联动监督检查组,对案情认真分析,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严把“程序关”,规范以案促改各项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与标准,督促案发单位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排查风险点、修订完善制度,确保各项程序执行规范、严肃到位。严把“监督关”,构建“室组”联动监督机制,案件承办室、派驻机构和基层纪委协同发力,通过列席会议、调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嵌入式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监督长牙带电。严把“效果关”,通过“回头看”、民主测评、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对以案促改实际效果进行评估验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6个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1场次,组织30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重点岗位干部旁听重点案件庭审过程,同时根据典型案件问题表现形式制作并发布《纪法小课堂》12期,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