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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10-29 16:52:07

来源: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经研究,决定2025年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1)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驻商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本市所辖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市直机关设在县(区)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在本级机关任职2年以上,并满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者须现任与职位要求范围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事业人员

  1.报名范围:

  (1)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七级管理岗位及以下工作人员,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2)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与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2.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满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录用相关服务年限规定。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现任岗位等级(职务职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与所报考岗位等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当或符合其要求。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9)教师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县(区)政府同意。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时长和职(岗)位要求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取得资格证书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公告发布日之前的任职(资格)为准。报考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含试用期)时间计算,在其他层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2.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学位应与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职(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类别,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与职(岗)位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的,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4.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岗位等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本次遴选(选聘)程序。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聘)资格。

  6.报名人员参加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过程中,被其他层级机关遴选(选聘)录用的,应当如实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终止其本次遴选(选聘)。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者主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公告,可通过商洛党建网(https://dangjian.shangluo.gov.cn)、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社局频道(https://www.shangluo.gov.cn/rsj/)查询,职(岗)位表(见附件1-1、1-2、1-3)。

  公开遴选(选聘)各环节有关信息,将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社局频道通知或公示。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8:00至11月5日18:00。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社局频道(https://www.shangluo.gov.cn/rsj/),点击“2025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下载《商洛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岗)位后打印一式2份,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垂直管理单位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应与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相关信息一致。

  (3)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处理为jpg格式,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上传。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以内)。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岗)位。报名期间实时公布各职(岗)位报名人数。本次公开遴选(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时间为11月3日8:00至11月5日24:00。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职(岗)位;需补充相关资料的,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报名资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各职(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职(岗)位。取消的职(岗)位中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考试

  (一)笔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打印准考证。2025年11月13日8:00至11月14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必须凭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自行前往考点考场应试。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预计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同时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社局频道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

  5.对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岗)位按计划数的3倍,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岗)位按计划数的5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比例的职(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盖章确认):

  (1)《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2份,留存)。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垂直管理单位任免机关出具的录用(招聘)文件、公务员(参照)登记表、档案专项审核表、任现职务职级(岗位等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留存),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留存)。

  (5)报考职(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对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岗)位,不进行递补;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岗)位,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社局频道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实施。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

  测试由遴选(选聘)机关确定,与面试时间统筹安排进行。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40%+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完全相等时,则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四、考察及相关环节

  (一)确定考察对象

  公开遴选(选聘)依规实行差额考察,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岗)位计划数+1”。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人数多于既定考察人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出现与考察人选末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测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面试结束2日内,相关人员的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社局频道公布。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用人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集体讨论决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归口报送组织、人社部门。差额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形成的缺额,在考察合格的差额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人社部门将遴选(选聘)拟任用人员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社局频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及之后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印发到岗工作通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任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遴选(选聘)拟任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组织、人社部门。

  六、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的人员,在遴选(选聘)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七、重要提示

  1.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选报该职位。

  2.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本次公开遴选(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选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2392732 市人社局2335799

  报名技术咨询:2385592

  附件下载:

  附件1-1. 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1-2. 2025年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3. 2025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商洛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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