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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2×660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2×660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2015-12-08 09:04:03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本工程环评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现已初步完成,特公告环评第二次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采用彬长矿区、麟游矿区的煤;以城市中水作为生产水源,以二龙山水库水作为补充和备用水源。厂址位于商洛市商州区东南约13.5km处的沙河子镇,灰场位于厂址西南约3.5km的廖峪沟。本项目对于推动陕西省“北煤南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商洛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保障陕南地区电力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程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力争使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本工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及高效除尘装置,降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采用240m高烟囱排放,大大降低了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废污水全部回收利用;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稳定时运往灰场碾压贮存,灰场设防渗、碾压、洒水装置防止二次扬尘;电厂设备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使之控制在标准允许限度内;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影响。
  (1)建设期
  建设施工中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施工噪声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建设施工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工程建设期将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各项污染。
  (2)运行期
  运行期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为燃煤产生的SO2、NOx、烟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灰渣贮运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些影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影响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采用高效除尘器+脱硫系统的高效除雾器,综合除尘效率≥99.955%;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不设烟气旁路,脱硫效率≥96.8%;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烟气脱硝,脱硝效率≥85%。烟气通过240m高烟囱排放。本工程将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本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轮机组标准要求,本工程对地面贡献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各项废污水处理后回收利用,工程投运后对地表水体无直接影响。灰场底部铺设土工防渗膜,满足GB18599-2001标准要求。灰场对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
  本工程采取在设备安装消声器、高噪声设备尽量室内布置、大型设备采用独立基础减震等措施,工程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灰场将采取洒水碾压,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煤场为封闭煤场,煤尘对其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通过区域环境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在采取较为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环保标准允许范围之内,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5年12月7日后登录http://.nwepdi/工程信息公告或商洛市环保局网站上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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