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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告

2013-04-18 17:24:31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告陕西省镇安抽水蓄能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陕西省镇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月河镇境内,镇安抽水蓄能电站是陕西省抽水蓄能选点规划的推荐的三个站点之一,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陕西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镇安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建筑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上库位于月河右岸金盆沟内,坝高129m,库容923万m3;下库位于月河干流上,坝高95m,正常蓄水位945m,库容1220万m3;电站装机140万KW,设计年抽水电量31.21亿度,设计年发电量23.41亿度,工程等别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施工占地322.14hm2,其中永久占地253.56hm2,临时占地68.59hm2,建设征地影响涉及151人。工程总工期67个月。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建成运行后,工程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包括:水库蓄水及电站运行对水文情势、水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征地将占用、淹没河谷原有植被,涉及零星的陕西省省级保护植物蕙兰;局部新增水土流失;大坝阻隔、水库初期蓄水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噪声及生活垃圾将对局部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移民安置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镇安电站施工运行特点,工程主要环境风险包括油库、炸药库事故风险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污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初期蓄水及补水运行期间,采用无控制生态放水管保障下游生态用水;

  2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包括放流、栖息地保护、强化渔政管理等措施,以保护工程影响河段水生生态环境。

  3、 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对受影响的蕙兰采取异地移栽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是修建浆砌石拦渣墙、浆砌石护坡、截洪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和覆土还田、植被恢复等植物措施。

  4、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设置隔声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处理措施。

  5、移民安置区采取雨污分流、并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结合月河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

  6、 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提出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工程建设虽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下游水文情势、移民安置、生态环境、施工期"三废一噪"等,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后,可减免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未发现制约本工程建设可行性的限制性因素。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陕西镇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以及环评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查阅《陕西省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登录镇安县政府网站http://.zazf.gov/查阅。

  各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陕西镇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商通大道6号

  邮编:710061       传真:029-8913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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