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2月2日电 (李明明)郑州古树名木有自己的“保护伞”了。2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下称《条例》)介绍相关情况,以期更好地推动《条例》宣传贯彻落实。
一棵古树,就是自然和生态的最好见证,一株名木,就是文化和历史的生动记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福松在发布会上介绍,2005年9月,市政府颁布《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作出了规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类城市建设项目的推进,古树名木保护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为保护好这些珍贵资源,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环境,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规,通过专题立法解决古树名木保护过程中遇到的系列问题。
王福松说,2020年12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古树名木保护列入立法计划,《条例(草案)》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本次《条例》颁布实施,对做好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工作,对弘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优良传统,增强人民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规定,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国内外稀有,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五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等。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现状及保护情况如何?
郑州市园林局局长辛绍河说,据2018年普查情况,全市现存100年以上古树3962株,古树群26处共41422株;现有名木93株,树种为东京樱花、雪松、侧柏等;全市5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古树后备资源相对较多,其中建成区共有9625株,建成区以外区域数量庞大,经初步统计约有几十万株。
他说,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郑州市就先后6次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普查认定,建立了古树名木档案,并实行了挂牌保护。目前,郑州市有明确管理单位的古树名木,有专门的管养经费等,保护和生长状况较好;无管理单位和个人养护的古树,大多属自然生长,状态正常。
除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外,《条例》明确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是本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外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其中,《条例》内规定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分别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市、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如果违反,有何惩处?《条例》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未尽到养护责任、违反古树名木保护禁止性规定、违反施工保护措施、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等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尤其是对违反规定造成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死亡的情形,加大了处罚力度等。
《条例》为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提供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宋晓戈介绍,如果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保护方案或者施工保护意见采取保护措施的,其主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的情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王福松表示,下一步,郑州市将推进《条例》落地生效,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把《条例》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