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司法行政机关秉持业务要增长、质量要上去的理念,精心打造公证队伍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业务发展中锻炼队伍。山东大力引导各公证处主动介入提供服务,要求执业公证员人均业务量超过600件以上的公证处努力实现较大幅度正增长,500件至600件的公证处增幅不低于10%,500件以下的至少提升30%,大幅降低年人均办证不足400件的公证处。同时加快调整发展结构,突出提升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业务比重和经济公证比重,鼓励公证机构推出品牌业务,拓展新兴业务。
在质量建设中检验队伍。山东在全国率先建立公证质量标准、检查规则和公证质量检验员管理办法等6个制度,把公证员执业活动纳入制度化轨道,形成了以人为核心的健全科学的质量体系。坚持开展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活动,把“三零”作为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贯穿于业务、质量、奖惩各个环节,从源头上减少瑕疵,降低投诉率。深入开展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对不合格卷和零分卷,取消承办公证员年度考核优秀资格,问题严重的公证员并处停止执业1至3个月。
在信息化建设中提升队伍。山东制定实施全面推进公证信息化发展战略,统一开发公证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省市县及公证机构联网。公证信息化的普及应用,改变了传统的公证执业模式,促进了队伍素质的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战斗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