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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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价剪头”店长被判1年3个月
2008年3月29日下午3时,郑州两名女学生在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分别选择38元和68元的剪发服务。两名剪发师在店长授意下,强迫两位女学生办理该店9800元的会员卡,用于支付“理发”费6013元(打折价)。
该事件引起全国舆论广泛关注。2009年4月2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店长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两名剪发师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