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民航业旅客过激维权事件频发,乘务员遭打骂,机坪屡被冲击,飞行安全遭遇严重挑战。
当社会各界都在呼吁旅客应理性维权之时,也有一些法律专家直言:正是因为目前的民航法规存在针对性不强,公允性不足等缺陷,才造成旅客与航空公司两头叫冤。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建议,如果民航要完善法规,应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组织相关部委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才能确保法律法规公正、公平。
事件回顾
旅客“闹事”维权,越维越偏
自从今年4月11日,深航旅客擅自冲进浦东机场停机坪事件发生以来,国内民航业仿佛陷入了怪圈:只要一遇到航班延误,旅客就会闹事,只要旅客一闹事,航空公司就会妥协。
近期,民航旅客过激维权事件逐渐升级:在广州,有旅客因不满航班晚点,用手打翻面前的小桌板,致使三杯热水泼洒到正在进行客舱服务的乘务员身上;在南昌,两名旅客向航空公司索要延误赔偿被拒后,堵在机舱门口,导致飞机无法正常关闭舱门起飞;在北京,因东航工作人员没有就航班为何延误给出说法,有旅客将登机口的一名值班员推倒,导致该员工摔倒并扭伤脚踝,无法站立……
每一起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都在呼吁旅客应理性维权,切莫触犯法律。但奇怪的是,这些涉嫌违法的旅客,却少有人受到法律制裁。例如,在飞机上向空姐泼热水的旅客,最后大摇大摆下了飞机;将值班员推到的旅客,也没有受到治安处罚。
最新进展
两周内有四批过度维权旅客受罚
不过,最近两周内,随着旅客过激程度不断升级,机场公安已加强了执法力度,已有四起过激维权事件都以旅客受罚告终。
8月23日,昆明机场公安对8月6日冲进停机坪及滑行道的6名旅客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并对事件中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8月24日,揭阳潮汕机场公安机关对破坏公共设施的旅客朱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13日早上,身为汕头某旅行社导游的朱某因不满乘坐的CZ3897航班迟迟未能起飞,情绪失控,将机场办公电脑、电话机等设备摔坏,机场公安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将其控制并带离。
8月26日,在柬埔寨飞往广州的航班上,持普通经济舱机票的旅客朱某欲乘坐高端经济舱,被乘务员任某劝阻。生气的朱某随后开始责骂并动手殴打任某。事后,广州白云机场公安局依法对朱某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
8月27日凌晨,北京首都机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W209停机坪有一男一女两名旅客因不满航班延误,拒绝下飞机,霸机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为保障后续航班顺利进行,两名旅客被民警强制带下飞机并到派出所做笔录,后续或将受到治安处罚。
症结所在
民航法规均未细化罚则
法律专家表示,执法部门之所以前宽后紧,难以把握处罚标准,是因为目前国内的民航法规均未制定有针对性的罚则。
目前被引用最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强行登、占航空器。 ”但在罚则方面,却没有专门的条文,仅规定“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同样也是有条例,无罚则。该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补偿条例明显对旅客不利
而在民航旅客所关心的航班延误赔偿标准方面,民航局也是打起了“太极拳”。早在2004年,国家民航局就公布了 《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