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价值1280元的健身卡,刚用了半年,想转让给别人,却被告知要收取高达350元的手续费!昨晚,读者陈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原力健健身会所转卡需缴费的规定涉嫌霸王条款,有失公允。记者调查发现,会员卡限制转让或转让收费已成为健身行业的潜规则,但费用的收取标准却各不相同,缺乏相关依据。
转卡被索高额手续费
今年4月,陈先生在共和新路原力健健身会所办理了一张年卡,价值1280元。最近,因为工作调动,陈先生即将离开上海,眼看健身卡刚用了半年,浪费了实在可惜,于是他致电健身会所,询问是否可以将卡转让,对方一口答应,并表示只要双方到场办理转让手续即可。
昨晚,他与一名朋友来到健身会所,办理“过户”手续,不料对方此时才告知,转卡还需支付350元的手续费!“为何转张卡还要收费呢,而且这么贵!”陈先生说,所谓的转卡手续,其实就是在系统里更改一下会员的个人信息,最多再拍张照片,“动动鼠标不过几分钟的事,怎么要收这么多钱?”面对陈先生的质疑,工作人员称,这是公司的统一规定,会员若要转让就必须支付相关费用。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自认倒霉,乖乖掏了钱。
转卡收费行业潜规则
记者昨晚致电这家原力健健身会所店,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但考虑到会员的实际需求,他们也可以“法外开恩”,接受会员的转卡申请,但会员须为此承担一定的转让费用。
但这样的说法不能让陈先生信服。在他看来,不得转让会员卡本身就涉嫌霸王条款,即使允许转让,具体费用对方也没有在合同中注明,更没有在办卡时主动告知。
事实上,限制转卡、转卡收费早已是健身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记者随后致电沪上多家健身会所,对方均表示会员卡原则上不得转让,如确有需要必须支付转卡费,费用从一百元到三四百元不等。
律师称涉嫌霸王条款
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健身会所在采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免除或者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责任的条款,予以主动说明。具体来说,类似于限制转卡、转卡收费这种条款就很不合理,会员将健身卡转让给他人使用,对健身会所来说,其提供的服务也基本维持不变,因此设置种种限制是不妥当的。此外,即使需要适当收取转让费,也要看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和说明,如果没有,那么健身会所随意收费就没有法律依据。(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