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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患白血病同事为其捐款 过了一年多钱还扣在公司

男子患白血病同事为其捐款 过了一年多钱还扣在公司

2014-10-21 14:17:00

来源:现代快报

陈先生在治疗之余,还要处理和企业的纠纷

  过了一年多,钱还扣在公司呢

  相关负责人:没及时给是因为双方有劳动纠纷,明天会和资助款一起发放

  去年,镇江的陈先生被查出患有白血病,所在企业发起了募捐,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他还没拿到捐款。陈先生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是企业扣下了这笔钱。昨天,记者赶赴该企业所在地丹阳采访,企业有关负责人承认,确实没有第一时间把捐款给陈先生,理由是陈先生和企业产生了劳动纠纷,并在走司法途径。明天,企业会将这笔捐款和爱心基金补助款一起交给他。

  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 文/摄

  遇车祸后又查出白血病

  昨天下午,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科病房,现代快报记者见到了正在接受化疗的陈先生。他告诉记者,2012年12月底,他通过招聘成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地板分公司的员工,仅工作了2个月左右,不幸就接连降临。

  先是在去年2月底出了一场车祸。当时,陈先生骑摩托车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和一辆汽车撞了,他的右脚受伤做了手术。

  5月,他又被查出患有白血病。至今,他经历了7次化疗,花去近20万医疗费,虽然医保能报销部分医疗费,但家里还是很快就花光了积蓄。

  迟迟拿不到爱心捐款

  陈先生说,得知他遭遇不幸后,村里人给他捐款1.5万元,这笔钱很快就用掉了,同事为他捐款的时间应该是在去年下半年。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笔捐款被企业扣了下来,企业还向他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

  在一年多时间里,陈先生的父亲多次找到企业,讨要这笔捐款。陈先生也在治疗间隙回到公司,他从不止一名同事那里得知,大家确实给他捐款了,其中一名同事还发来短信称“厂里叫我们献爱心了”。

  除了收不到的爱心捐款,陈先生还提出其他诉求。他说,企业只在他住院期间,派人带2000元慰问金看望过他,并没有给他病假工资。

  企业:捐款未及时给,是因为劳动纠纷

  昨天,记者来到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在工厂管理总部,记者见到了处理此事的负责人——强化地板分公司安全科科长吴先生。

  吴科长表示,确实有一笔给陈先生的捐款,共2000多元,之所以没有发放,是因为企业和他发生了劳动纠纷,“他打了官司之后,我们就按律师的意见处理这些问题。”

  吴科长还表示,企业并未在陈先生患病治疗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记者在陈先生的仲裁裁决书复印件上看到,仲裁委员会查明,在陈先生治疗期间,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地板分公司,向陈先生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经调解无效后,委员会做出裁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要求该公司支付陈先生病假工资4976元。

  记者追问,为什么要与陈先生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捐款等问题时,吴科长以“前期相关情况不了解”为由未予回答。他强调,陈先生的病假工资不会少他的,只要他完善相关手续就行。集团在前年成立了爱心基金,用于帮助有需要的困难职工,他们出于同情,已向领导打过报告,为陈先生申请了资助款项。明天,爱心基金的资助款项将和捐款一并发给先生,总共是5000元。

  现代快报记者将这一结果反馈给了陈先生,他认为:“捐款不应该只有2000多元。”

  律师观点

  企业的做法

  不合理也不合法

  “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江苏大唐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雷洪认为,因存在劳动纠纷就不给受捐者捐款,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募捐,捐款的对象、用途是非常明确的,就是给陈先生看病用的,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

  “这种募捐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就是因为陈先生病了,而且是重大疾病,这些钱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捐的,捐出来后所有权已经发生了改变,是属于受捐对象的,不能因为要解除劳动关系,人家不服申请仲裁了就不给他。”唐雷洪认为,企业的做法等于是以此变相要挟陈先生,让他走人才给钱,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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