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文学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是抚慰人心的。流行度越高的作品,越接近“普世价值”,越具有“正能量”。
网文在面对“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普遍选取“弱者代入”的情感立场。在“亲我主义”的基座上寄托“情怀”,实际上是将启蒙主义价值观与传统的儒家心理结构融合,嫁接在“亲我主义”这一当代人为抵抗“丛林法则”而重生的原始道德上,这是一种非常值得重视的价值观探索努力。
这几年在开网络文学的研讨课,我经常问学生们一个问题,在你成长的过程中有没有从网络文学中获得过正能量?答案几乎全部是肯定的。
他们会认真地告诉我,网络文学(以及动漫、游戏等二次元文化)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怎样深刻地影响了他们的三观。他们谈到热血、陪伴、羁绊(来自日语きずな一词,指人与人之间难以断绝的情感联结)、纯爱、世界感、情怀……这些我明白或不太明白的关键词,谈到在漫长的应试教育竞争中,那些“练级文”中的升级系统,如何让他们觉得日复一日的枯燥练习有了意义,那些热血的情节如何让他们“爽”并被激励着;谈到在独生子女的成长岁月中,那些“二次元”中的“羁绊”如何给了他们情感教育和真正的陪伴;谈到上一代曾经信奉的世界观崩解之后,网文中各种“第二世界”的设定如何带给他们“世界感”和“参与感”;谈到成年人的情爱世界已满目疮痍之后,如何在“耽美”等情感模式中让“纯爱”存身……时间长了,我会觉得,对于网络一代而言,问“网络文学有正能量吗”这样的问题,已经多少有些冒犯。
类型小说影响了我的三观
我也经常反问自己,作为一个学院派的研究者,我为什么会投身到网络文学的研究中?除了对于媒介革命的判断等学术原因外,不能不说,我一直深爱着通俗文学。我们这一代是读中外名著长大的,启蒙经典塑造了我们的三观,外加审美观和文学观。在我的文学殿堂里,最伟大的小说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和曹雪芹的《红楼梦》,但在生活中真正影响我的却是金庸,如王怜花在《古金兵器谱》前言中所言,金庸教我们以大写的方式走过人生,在现实生活中重情重义。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要说托尔斯泰和曹雪芹也不是卡夫卡、普鲁斯特那样的偏才怪才,他们不仅是文学圣手,也是世事洞明者的高人。并且,他们的小说也那么引人入胜。他们教我如何看待这个世界,但在如何对待这个世界的问题上,为什么最后能推我一把的却总是金庸呢?